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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三岔口 第6章 记忆碎片:血乌鸦

作者:破碎十字 分类:科幻小说 更新时间:2024-11-19 03:01:36

第6章 记忆碎片:血乌鸦

一年前……

”报告陆参谋,东区战线告急,东区民兵队长请求我们增派……”

”火炮全力支援了,军队能调的也调过去了,他妈的还想要什么。”我朝卫兵吼了起来,随后我马上揉揉发热的脑袋,试图冷静下来。

罗师长前天带了大部分军队和警员的出城了,现在不知道在哪里,难民东区和南区同时受到大规模的血傀儡攻击,兵力根本就没办法应付得了。

”南区情况怎么样了?”

”情况非常糟糕,南区是新形成的难民区,墙体是最近才初步建成的简易工事,还没来得及加固,一只鳞甲傀儡巨象冲破了一处墙体,在南区内横冲直撞,最后好像是被人引到了南区与市内连接的大门处被卡住了,才被击杀掉。可是,那里也是市内与南区的唯一通道,被堵上了,南区难民全部围在了城门口想进入市内。而且,这还是半小时前的报告,现在南区内的状况无法得知……”

我非常头痛:放弃南区,全力保住东区吗?东区有上万的平民以及生活物资及小作坊,万万不能放弃,但是放弃南区那等于放弃四千多的平民及六百多的民兵,而且,每放弃一个活人,就等于是多增加一个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发觉叼在嘴里的准备点火的烟被我整根嚼烂了,我把残渣吐了出来,冲了出房间,边走边吼道:”警卫员,传命令,把剩下的部队全部调往东区。”

我顾不了那么多了!

一个黑影站在了我的前方,我一下没反应过来撞了上去,然后身体失衡向后倒了下去,”你他妈的不长眼啊!”我骂道。

”放弃南区是个下下策。”那人向我伸出了右手,右手上缠了厚厚的纱布,感觉出奇的厚,我再把目光转向了他,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面容清瘦,消瘦的脸庞此刻带着凝重的神色,我认出来了,这个人是南区的一个民兵队长。

他把我拉起来后继续说:”东区有大量的平民及物资,是不惜任何代价都要保住的,而南区相比起来,则显得很鸡肋了,不是吗?况且没有高地或者较高的城墙保护,面对大面积的血傀儡,士兵的存活率不到20%,所以,放弃,倒像是个明智的选择。”

我叹了口气:”我没有办法,希望你能理解,南区的城墙本属于新建的,来就很简陋,何况现在还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缺口,我不想让我的士兵白白去送死,而且,和南区断了这么久的联系,估计南区已经沦陷了。”

他眼中闪出一丝光亮:”还没有沦陷,很多人还在抵抗,我希望你能派兵过去。”

”我没时间和你谈这些,东区我不能丢,我必须带人过去,南区那种状况,我只能是有心无力了。”

”和你做个交易,给我500士兵,我保证南区不丢。”

”500?就南区这状况,就算是1000士兵完全不够,没有完整城墙的优势,重火力发挥不了优势,傀儡群一但涌进南区就是肉搏战,肉搏战士兵生存率都不到10%,我不可能浪费兵力那么做。”

”给我400个,我有办法把城墙堵上。”那个人还是淡淡地说道。

”400?堵上?看来我遇到个疯子?你还会创造奇迹不成?”我觉得这个人疯了。

”我并不会创造奇迹,但是希望可以,那里还在抵抗的人并不会数来了多少军队,只要去了军队,那里的人就会燃起希望,有希望,就会有奇迹。”

我皱起了眉头苦笑着摇摇头,他仍然没有放弃:”350个人,不能再少了,有附加条件:第一,必须是和血傀儡有肉搏作战经验的士兵。第二,在这个时间朝这个坐标炮击五分钟,只需要五分钟。”

我接过他递来的纸条,深深叹了口气:”只有疯子才会把350多个兄弟交到一个陌生人手上。”

”能在这个年代里活下去的人都是疯子。”

我再次苦笑了一下:”我知道你想保住南区,你的勇气你的分析及判断都让我很欣赏,可是我不了解你……”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陆参谋的意思是成交,如果你非要我填份个人简历或者做一 份详细的计划报告才肯拍板的话,那么,你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一秒钟时间可以决定许多生死和成败。”

我知道,我虽然一直拒绝,可我一直心存侥幸,而他很清楚,也很成功地抓住我这一点。

”成交!给我保住南区”我咬咬牙。

或许,他说得对,我也是个疯子。

东区战斗结束的时候已是傍晚,我把善后工作安排好了以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坐到了吉普上,”去南区。”

呆了南区,我找到了程营长,他为我描述那时的战况:

刚到达时,南区与市内交界的城墙下挤满了人,那场面,可以让人做上很久的噩梦:因为城门被堵住了,很多难民试图想爬上城墙,有人自制了绳勾、简易梯子,可以因为争先恐后和不堪负重,没能上来几个人就断掉了,而难民们却没停下脚步,身后的恐惧占据了全部的头脑,为了能向城墙上多靠近一寸不惜把别人踩在脚下,城墙底部,躺着的人已经垒出一人多高了。

”求求你们,不要踩我的孩子!”一声尖锐的呼喊很就被其他声音淹没了,很有可能,本人也被淹没了,城墙之上,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无数只高举的手及无数目光,都在疯狂撕扯着上面每一个士兵的心脏。

程营长后退了两步,擦了一下冷汗:”人间地狱,人间地狱……”

那个人,他叫刘天悯,走了过来,一脸平静地说:”作为一个指挥官,很多时候要冷静,甚至冷静到冷血的地步,忘了这些,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这边有5根刚和对面2楼连接起来的绳索,快速滑过去,慢了那地方就会被难民包围了。”

我们刚出现在南区边界的时候,很多人正在有组织地和血傀儡肉搏,他们发现了我们的到来,都大声欢呼,”军队来了,我们有救了啦!”一时间,士气大振。

”想和我一起创造奇迹么?”刘天悯问所有士兵,拉动的枪栓做出了回答,”我以你们为荣,南区以你们为荣,这里的百姓都会以你们为荣,因为你们在这里,因为你们的勇气,因为你们没有放弃我们,因为你们为了我们浴血奋战,守护我们的栖身地,守护我们最后的家。”

说罢,他抽出一把长刀:高声大呼:”以我之躯,重铸城墙!”带头冲了下去。

”以我之躯,重铸城墙!”

程营长脸色越来越苍白,我看着他血染的军装和满身的伤痕,马上叫来医护兵,交代了几句就继续往前走了,一边走一边看着满地的尸骸和烧焦的痕迹,听着人们的讲述,战斗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慢慢浮现:

”盾牌兵阵型不要乱,标枪手找机会捅,节约子弹,路还很长。”刘天悯看着那个源源不断涌进血傀儡的缺口,大吼一句:”罐头,准备好了没有?”

”可以了!”只见两辆公交车塞满了衣服等易燃物品,弥漫着浓重的汽油味,后面,刘天悯和那个罐头开着两辆公交冲向了缺口……

听一个民兵说完这些,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车子侧翻堵住了缺口,点燃了车子,随后就是城外的击。

”他还活着吗?”我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希望从那个人口中得知他从车子里面爬了回来。但是所有的人都是摇头不知道。直到我上了城墙,才找到了答案。

他还活着,站在城墙上一眼就能看到了,而那番景象,使我终身难忘:

被炸得焦黑土地和数不清的乌鸦覆盖着地面,只零星露出些手臂或者大腿,给人的感觉像是许多人淹死在了黑色的潮水之中。

而在不远处,一个全身暗红色的人半跪在那里,右手血迹斑斑的大刀反射着夕阳的血红,而在他周围三米之内,没有半只乌鸦,似乎这些食腐的生灵唯恐惊扰到他,而他就像一只血红色的巨大乌鸦,散发着让人微微发抖的气息。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找到一根绳子从城墙上滑了下去,脚刚着地,就被一个声音吓了一条:”滚,罐头爷爷我还没死!”

我回头一看,一个中年汉子正用手驱赶落在他身上的乌鸦,这人伤得不轻,大腿上有好几条触目惊心的伤痕,一只眼睛被头上留下来的血污盖住了,他看了一下我,伸出了右手:”兄弟,有烟不?”

我摸遍全身,最后看到一个尸体上衣口袋里有一包,拿了过去给他,他大大方方接了过去,抽出一支就在旁边还在燃烧的公交车取火。

”好烟啊,可惜了,都绵掉了。”

我的注意力又回到了那个人身上,不由自主向他走去。

”你小心点,那些躺在地上的臭虫可能只是被大炮震晕了。”那个大概叫罐头的人说了这么一句,我点了点头表示谢意,再回头看了一下密密麻麻的尸体,虽然司空见惯了仍难免有点头皮发麻,但我还是执意过去。

一路走过,惊起一大片乌鸦,空中的黑羽纷纷扬扬,随风起舞,抚过我的脸庞,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我正走在一条觐见帝王的路上。

突然间,我感觉到后背有异物撞击,我知道那是一只血蚁跳到我的后背,成年的血蚁都有不俗的跳跃能力,可以直接跳到脊髓类动物后背然后用尾部麻醉猎物,只需几秒钟就能放倒猎物,然后直接寄生或者排卵寄生。

可是,它却不知道我的部队全部在脊髓部位装备上了背甲,我左手抓住了了它,在它快蛰到我手臂的时候用匕首将它一分为二。

我松了口气,后面一点响动让我的神经再次绷紧,马上转身用匕首刺去,匕首捅进了一只傀儡人的身体,无法再拔出来,我连忙用手掐住它的脖子,我的手指很容易就陷进高度腐烂肉里,黑色发臭的液体顺着我的手指流到了袖子里面,一张一合的嘴再不断散发着臭气,我猛一松手,然后用肩部把它撞倒退几步,自己由于控制不了平衡倒在了地上,我马上抽出枪连射四枪,不但没射中它后背的血蚁,而且手枪也卡壳了。

我慌乱拉着枪栓,看着将来扑来的傀儡人,已经完全不知所措了。

就在这时,一把旋转的大刀飞来,划破了我的绝望,把那个傀儡人拦腰斩断,一个声音随后就飘了来:”请牢记:第一,单挑的时候刀比枪效果要好的多,依赖枪的习惯要改改。第二,不要撞它,攻它下盘,它趴下了就好收拾多了。”

他整个人几乎被血污覆盖着,一直走到那傀儡人身边检查了下,拔出大刀,”第三,下次找我,吱一声就行了,我这个人好说话,随叫随到。”

我俩躺在在城墙地下,看着血色夕阳,慢慢被黑暗吞没。

”谢谢你,保住了南区。”

”嗯,我也该和你说声谢谢,谢谢你能信任我,把那么多人交给我这么一个陌生人。”

”呵呵,我只不过是没办法了,想侥幸赌一把而已。”

”谢谢你,无论怎么你是什么样的想法。”

”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为什么我要这么拼命,对吗?”

”嗯。”

”临邬市是我到过的第六个幸存者聚集地,第一个第二个都是军队守不住被攻破了最后逃亡。在第三个的时候军队顶不住的时候直接撤了,把几千平民丢下了,第四个难民地是由一个村子里的人控制的,出于对末日的绝望,我每天都能看到很多丧心病狂的事,更夸张的是还能出现活人祭天这类愚昧的事,我跑了。在第五个基地,我和一千多难民每人发了一根木棍,被枪指着我们去抵抗傀儡群,我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么做,因为粮食不多了,不过那次我居然活了下来。”

那个人用木棍刮了刮手上的血污,继续说到:“逃走之后,我就和几个人独自流浪,队伍一度达到30多人,可是,各种物资缺乏,各种困难,各种伤亡,实在撑不下去。有一次,我们由于连续逃命3天,连放哨在内的全部人都睡着了,第二天被惊醒了,一睁眼,睡我身边的那个人被啃得只剩半个身子……”

我看着那张本来应该很阳光的脸,此刻布满了沧桑,不由得叹了口气。

”我只不过想要一个可以安心睡觉的地方,仅此而已。”

”那你觉得临邬会是这样的地方么?”

”资源,当权者,地理位置,都算过得去,如果那时你拒绝了,我早就带着我的几个朋友走了。我说服你决定出兵,而你的决定说服了我留下来。”

他把手伸向天空,似乎想要抓住什么,然后紧紧握成拳头,”我累了,不想再跑了,我想要一个地方,一个可以安心睡觉的地方,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我会用自己的双手保护它。”

我默默地抽着烟……

从那时候起,刘天悯这个名字渐渐没多少人知道,而血乌鸦,则传遍了整个南区,乃至整个临邬。

而多年以后,我每次回想起那一天,我都在感叹,当时侥幸赌的一把,赚的是多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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