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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信列传 一百四十二、不准躺平

作者:粗心大仙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11-19 03:45:51

一百四十二、不准躺平

独孤颜并不知道,她原本为盖楼坚设下的埋伏,误打误撞让全戎收获了从军以来的最大败仗。全戎的那两千亲兵,经过与慕容鹰、拓跋爽部下的交战,损失了百余人;被独孤颜摆了一道之后,阵亡、被俘、掉队的亲兵达到八百多人。虽然后来又有一百多亲兵凭借顽强的毅力,以各种方式回到并州归队,也只是把损失降到六百多人。在全戎眼中,新汉帝国的武装力量,无论是野战部队还是地方守备部队,都只不过是战斗力低下的炮灰,顶多在战争中捧个人场,甚至可能和土匪一样打家劫舍。全戎在意的,除了当初和司马康训练带出来的“忠勇营”、“弓弩营”、“重炮营”,就数他在朔方一手带出来的三万本部兵马和亲兵。如今“忠勇营”、“弓弩营”、“重炮营”早已被女皇划给别人掌管,朔方的三万本部兵马,有些留在朔方,有些成为军官散入并州各地成为军中骨干,有些随全戎移防并州城,还有的融入了全戎的亲兵。那些亲兵,虽然人数不多,却始终是全戎最可信赖的力量。全戎格外心痛的是,此战损失人员中一大半都是擅长土工作业的精锐。

充当太史信副将的亲兵队长,在全戎面前自刎谢罪但被拦下。全戎丝毫没有理会对方的感恩戴德,只是冷漠地看着门外,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你死了有什么用?留着这条命,去把人找回来。”

全戎一反常态,没有再选个日子邀请“燕记杂货铺”的掌柜燕乔过来议事,而是直接上门请教。杂货铺的守门人倒也干脆,直接递给全戎一封燕乔的亲笔信。信中的意思是,燕乔觅得如意郎君,回明州老家成亲去了;明州距离并州非常遥远,全戎就不必千里迢迢赶去现场观礼啦,准备好贺礼等着燕乔回来就行;按照明州风俗,燕乔给全戎准备了五盒喜饼,敬请笑纳。燕乔留下的喜饼精致美味,让阿赖吃了之后念念不忘。只是燕乔回乡,全戎无法借重燕乔手下的力量,只好用自己的方式寻找太史信。

并州城的几个富商报官声称丢了珍宝若干。全戎对此高度重视,立刻派出专人查访,初步锁定此事为江洋大盗“张大壮”所为,明面上让衙役拿着“张大壮”的画像四处找人,并试图寻找目击者。看过“张大壮”画像的人纷纷表示,画中人头如南瓜,五短身材,长着两只黑脚,怎么看都像是天天练习铁山靠的身板儿。私底下,全戎则派出见过太史信的心腹亲兵,奔赴并州、凉州乃至鲜卑汗国的联络点,发动潜藏当地的亲兵一同寻人。他同时派人留心各地黑市中宝剑、铠甲、骏马的出售情况。

在一个月的搜查中,全戎的手下并未发现太史信的蛛丝马迹,反而在并州抓到逃犯五十多人,破获了一百多起案子(包括许多旧案、悬案)。女皇秦峻得知此事还跟廷尉张水感慨没想到全戎还有破案的才能,却不知太史信已经下落不明一个月了。

这些日子,太史信有多次出门的机会——比如此前被“影魔”拉着出去打工。全戎的手下找不到人,一是因为太史信每次出门前都被“影魔”变换了样貌(比如变成黑胖子、二赖子的形象),二是因为太史信自己也不想被全戎的人找到,即使看到了全戎联络点的标记也装没看见。自从上次太史信和“影魔”、“夜魔”私自出门后,沈玄清会在太史信出门的时候安排至少三个姑娘跟着。姑娘们刚开始还很小心,生怕太史信借机逃脱,直到发生了那件让她们对太史信“刮目相看”的事情。

某日,“厨魔”和“剑魔”、“血魔”带着太史信赶集,采买物品。太史信的体力一如既往给力。他背了五十斤米面之后,随手从“剑魔”那里接过十斤肉,从“血魔”手中抢过两只鸡、四条鱼,还把“厨魔”那个装了各种蔬菜的篮子抄了过来。太史信的动作纯熟自然,仿佛就是帮着自家亲人拎个东西。这下子,连从不给太史信好脸色的“剑魔”也有些不好意思。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冲太史信伸手:“我来拿一些。”太史信爽朗一笑:“这些小事,我来做就行。”

“厨魔”和“血魔”正揶揄地看着“剑魔”,忽然听到人群中响起了一声动物的尖叫。一匹拉车的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受惊了,快速向太史信等人这边冲过来,把车上的土豆撒了一地。赶集的人群原本就因为骡车横冲直撞而四散奔逃,又遇到了脚下的土豆,纷纷摔倒。一时间,哭声、喊声、咒骂声响成一片。沈玄清手下的这几个姑娘身手不错,避开冲过来的骡车没什么问题。太史信对敌经验丰富,躲开骡车原本毫无悬念。恰在此时,一个小孩被人挤倒在路中间,眼看就要被发狂的骡子踩到。太史信双手把东西一扔,顾不上取出背篓里的米面,一把抓住小孩往后一扯,生生避过了骡车。谁能想到,骡车虽然没撞到太史信和小孩,却挂住了太史信的背篓。太史信以向后仰躺的姿势被骡车挂着,双脚在地上拖行,情况十分危险。“剑魔”和“厨魔”、“血魔”对视一眼:“咱们追!”三个姑娘躲避着脚下持续滚来的土豆,发足狂奔。太史信回过神来,硬是凭借双手的力量,把自己的下半身撑起来,将双脚放在骡车上。“剑魔”等人见骡车冲出了人群,速度不减反增,把她们越甩越远。又追了一阵,三个姑娘实在撑不住,又累又气,在路边扶着腰喘息。

“要是太史信出事儿了怎么办。”“血魔”吐出一口浊气。

“厨魔”一边给“剑魔”揉腰,一边说:“若是太史信没事儿,逃跑了,咱们更得去门主那里领罚了。”

“剑魔”示意“厨魔”不用再揉了:“走吧,继续追。好在地上车辙清楚,一会儿就追上了。”

“血魔”似乎想到了什么:“动作快,一会儿肯定还有其他人找来,小心节外生枝。”

三人沿着车辙一路追寻,一直走到一条小河边,终于发现了已经停下的骡车,却并未见到太史信的身影。

“厨魔”急得一跺脚:“这下坏了!”

“剑魔”摇摇头:“别急,既然地上有车辙,兴许也有太史信的脚印。咱们再找找。”

三个姑娘分头寻找,果然在河岸边发现了疑似太史信的脚印。她们顺着脚印一路往下游走,还没看到人,先闻到了空气中的味道。

“血魔”仔细嗅了嗅:“有烧火的气味。”

“厨魔”擅长烹饪,鼻子更管用些:“是……烤鱼。”

三个姑娘原本就是出来买菜做午饭的,这一路跑下来,水米未进,这时候闻到烤鱼的香味,顿时有些饿了。尤其是“血魔”,肚子都叫了。她们顺着香味往前走,不多时,便看到太史信在河边的小火堆上兴致勃勃地烤鱼。

见到“厨魔”等人,太史信没有丝毫意外。他手中的鱼都被木棍串好了,个头不大,但已经被烤得酥脆。“饿了吧?没有调料,凑合吃点。”太史信说着把几条烤鱼递了过去。

“多谢。”“血魔”接过烤鱼就要往嘴里放,却被“厨魔”拦住。

太史信知道“厨魔”是怕这烤鱼有问题。这些日子,吃饭的时候,沈玄清会让太史信先选餐具,然后带着手下的姑娘把所有的饭菜都尝一遍,以示饭菜可以安心食用。有样学样,太史信此时也把“血魔”手中的烤鱼拿了回来,放在嘴里开吃,发出酥脆的声音。他边吃边说:“你们不放心哪条鱼,我来吃。要是都不放心,那我都吃了,可不能说我小气。”

“血魔”听着太史信吃得津津有味,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连忙接过一条烤鱼也吃了起来。她感慨道:“太史将军虽然烧菜不行,烤的鱼真不错。”

“厨魔”见状,也接过烤鱼,看了看,小心翼翼地吃起来。

“剑魔”吃了一口烤鱼,想起来更重要的事情,问太史信:“你一直在这儿等我们?”

太史信点点头:“肉丢了,米撒了,我饿了,就地取材,抓鱼烤来吃。我怕和你们走散了,就等着你们跟过来。”

“剑魔”和“血魔”交换了个眼色,都看到了对方心中的疑惑:“这大好机会,太史信为什么不直接逃走呢?”

吃完了鱼,太史信又和三个姑娘去买了食物,回到了驻地,向沈玄清报告了事情经过。

沈玄清依然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听完了事情原委,她让“厨魔”等人去准备午饭,单独留下太史信。

“师叔有事请吩咐。”太史信站直身体,双手垂于体侧,微微低头,说。

沈玄清上下打量着太史信,关切地问:“没伤着吧?”

太史信按了一下腰:“腰上被挂了一下,没有大碍。”

沈玄清看着太史信的手,似乎戏谑地问:“你回来干什么,怎么不趁机去找你的红颜知己?”

太史信脸上一红,手也不自然地握了一下,小声说:“我在这儿好好的,干嘛要跑……”

沈玄清眼中显出一丝疑惑。

太史信开始绘声绘色地解释自己安心待在沈玄清这里的原因。一开始太史信就没觉得自己能跑得了。他十分清楚,沈玄清武功极高,手下六个姑娘也不弱,并不认为自己能够从这七个人的严加看管之下逃脱。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太史信反而不想走了。

一是太史信觉得沈玄清这个“师叔”对自己不错,虽然不至于像曹操对关羽那样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但态度客气,日常关心(太史信憋在心里不敢说的话是:不像某人,又是把他抓进天牢,又是把他发配上郡,对他可“好”了)。沈玄清手下的姑娘们,虽然性格各异,但也没有对实际上成为阶下囚的太史信非打即骂。比起那些官职还没屁大就对下属发火撒气的杂碎,这些顶着“魔”字名头的姑娘简直就是圣人。

二是沈玄清手下的“厨魔”烧菜着实好吃。太史信烹饪水平极烂,对食物也并不挑剔,但也是分得出味道好坏的。在太史信看来,上郡县衙的后厨水平还不如街边小贩,上郡县城最有名的厨师烧菜水平也不如全戎。而“厨魔”除了擅长在饭菜里下毒,更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她不仅有切土豆为菊花、变芹菜和苹果成凤凰的高超刀工,还能让寻常的食材,蜕变成了一道道美味佳肴。集市上随意买的鸡,被“厨魔”配上葱、蒜、花椒等佐料,不一会儿就成了一盘白斩鸡;平平无奇的一大块五花肉,被“厨魔”先煮后烤,只配合着盐、糖、醋,就变作了酥脆香甜的脆皮五花肉;即使是最寻常的豆腐干,被“厨魔”削片切丝之后,接受几次开水的冲淋,配合着虾皮、笋末、香菜和调料,也让被众人吃得回味无穷(“厨魔”还表示要是有扬州的特制豆腐干,味道才到位)。太史信毅力过人,这才控制住大吃特吃的念头。否则这些日子下来,他肚子上的肥肉肯定就把腹肌盖住了。

三是太史信在沈玄清这里过得日子着实惬意。太史信觉得,自己至今最开心的时光,既不是和秦惠卿花前月下的种种,也不是封候拜将的日子,而是跟着师父秦道士学艺的时候。那时太史信每天都很累,还不时受到师父的责罚,但习文练武,天天有进步,日日有希望。在上郡县令任上,太史信每天都要把大量时间用于处理各种糟心事,只能早起练武睡前读书。他努力做了一些事情,但并不喜欢这种钱少事多离家远、闹心窝火责任重的生活。而在沈玄清这边,太史信虽然需要扫地买菜挑水劈柴甚至准备洗澡水,但每天都有大半天时间可以在没人打扰的情况下读书练武充实身心。他最开心的是只需干活儿而不用劳神担责,不用操心自然吃得饱睡得香。至于红颜知己,爱谁谁,反正太史信本身就是一个特别耐得住寂寞的人,孤身一人在南方的大山里和安南猴子周旋两个月也没抑郁(不知道女皇秦峻要是知道了太史信当下的状态,会是什么感受)。

综上三点,太史信对于逃回去当县令乃至回帝都统统兴致缺缺,只想着在沈玄清这里多待几天。

沈玄清听了太史信的话,又好气又好笑:“怪不得你给‘影魔’、‘夜魔’忙前忙后毫无怨言,到我这儿躺平摆烂来了?!不行,明天你得替我办事去。”

太史信一笑:“好呀,明天为师叔效劳。什么事儿?”

沈玄清目光忽然转冷:“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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