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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贼王传奇【十八】

其实,还有比拿女人内衣裤等物品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呢。

偷内衣贼只是其中一件。

还有前面提到,貌似有人在人窗户上偷窥的事情呢。

一般,这种事情,发生在新婚三天内,民间有一个说法,结婚三天无大小。当然了,这是一个陋习。尤其是新婚当天,洞房。有人在外面,听X。

你要是过了三天,无论是大人,小孩,任何人都不可能跑人新婚蜜月夫妇房间屋外听X的。

老的,中年的,就要被当成老不正经,或者要叫上居委会大妈给你上上z治课,再不然,那就要让派出所同志找你谈话,让你进去劳教笑,再严重,那就是吃花生米了。

小孩子要三天后,还这样,那就有人这家新媳妇,老人不点名骂大街的都有,骂有人生,没人养教。再难听点的话,就不说了。

那结果就是小孩子会被父母痛揍一顿,吊打的都有。

而在发生丢失女人内衣裤等期间,就是有人,应该不是小孩子,或者青春期的毛孩子之类。毕竟事发时候,就是半夜,或者九十点钟了。

备注:不像现在,上夜班,吃夜宵南方城市夜生活除外,网吧,酒吧等等。当时的年代,没什么娱乐,没有电视。吃晚饭基本就是傍晚五点左右。那睡觉早的八点,可能都睡着了。这里排除上中班,夜班的同志。

所以啊,大晚上**点,将近十点的样子,交代一句,春天,或者尤其夏天里面不管是睡着了偶然醒过来,抬头看一下窗外,一张人脸,貌似在偷窥?听X?还是里面有故事发生,突然看到一个人,是不是得吓一跳?

而且,这件事,就跟偷窃女人内衣裤事件一样,不止发生了一次。

那肯定是再难为情,也得像居委会,甚至派出所报案的吧?

居委会,派出所,当然很重视这个情况。

那当然等同于偷内衣贼,等同于流氓罪。

为此,还蹲守了一阶段,抓住了好几个,这样的人。

竟然还都是这附近的,大家都是邻居的情况下。

你说丢不丢人吧?

不管偷窥的人是否有老婆,是否有孩子吧?这抓到了,一看,这不是那谁谁谁吗?家住哪儿哪儿的。原来是你啊,你个臭流氓,大s狼,打死个XXX。

这影响得有多不好。

妻子抬不起头,孩子还得被同龄人取笑,虽然都是带着坏笑。那可是一辈子的耻辱啊。

就这,还得进去劳动教养几年呢。

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

当然了,警察会听什么解释吗?

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又不是青春期好奇,冲动的年纪。有老婆,有孩子,还至于啊,那什么,去别人的**?这么变态的吗?

所以啊,啥都不用说了。

进去吧,通过劳动,流汗,流泪,在里面接受再教育,以后就不会再犯糊涂了。

当然了,进去了,就得向里面的前辈,大哥坦白是怎么进来的。犯啥事了。不好好交代,就得受罪。

然后,就交代了事情的原委,经过。

你说吧,有多荒唐。

其实,就是几个,或者一帮子人,当然了也不是很大声,说点那种段子。是作为笑话,开玩笑的。东家长李家短的八卦而已。

然后,某天,或者某几天吧?

正好说到某某家的女人怎么样,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或者路过一个人其实,就是苏平。也不知道是在自己嘀咕,就是那些总结的,好像脑子有点不太正常的,嘟嘟囔囔的,貌似是接了他们的话,扔下了一句:啊,真白.....然后人就走了。

其实,这话,是莫名其妙的。

不过,有人是坏笑了一番。

但是,却被某些人,比如被抓的,其实不止一个人哦。给当真了,听进去了。以为那个人,是看见过那谁家的女人的吧?否则怎么说真白呢?

其实,这是苏平故意这么说的。

而且,被偷窥的谁家,都不是无差别犯罪。

其实都是曾经冤枉过苏平,数落过苏平,或者苏平认为看他的眼神就是那么凶狠,跟汪美萍那样的恶女人,坏女人。

所以,这个,也是报复手段之一。

想不到,还真有人会真的出来作案,替自己出了这口恶气呢。

苏平到过现场,只不过,他没有那么变态爬人窗户那里偷窥。他是假装路过,突然咳嗽了一声,或者几声,即使当时有人看到,也只能证明他,有人咳嗽。不能证明苏平在偷窥。

然后,里面,可能是在睡觉,可能是在夫妻间谈话,可能是发生故事的时候,那同样会吓一跳。

不过,就是被当场抓到,他没往里面看,这不能算流氓吧?

总不能禁止咳嗽吧?

就好像大家知道,放屁,在公共场合放屁,总有点不文明的嫌疑。可要是人家闹肚子,或者胆不好的朋友,或者可能吃了大豆,红薯,白薯,萝卜之类的东西的话,那也是有原因的。

所以,咳嗽,不能定性为流氓罪。

偷窥就可以定性为流氓罪。

所以,那几个,是稀里糊涂,就成了苏平的替死鬼了。

他们以为,不会有事的。就这点事情,不会闹大了吧?

所以才去做那么丢人的事情的。

也算他们倒霉,本身就在严打,又出偷衣服的事情,又出偷窥,不抓才怪呢。

苏平干的可不止这两件哦。

第一件,偷女人的内衣裤等物品。

第二件,丢进旁边有老爷们总之,也不是绝对干净的老爷们的人家。

第三件,故意,引起某些人去偷窥。

而所有的案子,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其实都跟苏平受到歧视,诬陷,辱骂等有关。也就是每一个案子的女人,人家,都侮辱过苏平,给他造成了心灵的伤害。

也就是她们并不是完全无辜的。

第四件,需要特备说明下。

那就是引发了小河庄派出所不可思议袭警案的由来。

那就是汪美萍,苏平前女友。但是举报过某某人老板。汪美萍老公,马某,是某某人的小弟,线人。当然了和汪美萍结婚纯属意外,不是特意安排的。毕竟人需要生活和掩护。

需要特别介绍一下,汪美萍家附近另外一家人家。

男主人,姑且叫王某吧。就是小河庄派出所的人。案发当天,他请假了,否则,他也会受伤,甚至死亡。

王某老婆,李某。

李某其实,一直怀疑自己男人跟汪美萍眉来眼去,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马某的人设是一个老实,比较惧内的男人。什么都听老婆的当然是假装的。

马某对老婆也有看法,只是不说出来。

反正周围就有好事之人三八,出于好心,叫他看管好老婆。大家都懂的意思。

所以,汪美萍跟小河庄派出所干警有故事,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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