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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第七七一章 恶龙残影(十)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12-24 23:56:55

第七七一章 恶龙残影(十)

正如以文御武,是五代十国这头恶龙的残影一样。

如今前朝晚期的诸多堪称魔幻的恶龙姿态,留下的诸多残影,就是大顺此时的主流想法。

当然,这道残影,对刘钰的一些政策的实施,是非常有好处的。

也就是同路人的状态,是可以借用的。

比如这一次的盐政改革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商业发展政策朝中反对声音虽大但终究还是有支持者等等,也是源于对明末诸多问题的反思。

只不过,刘钰是在借用这种反思,干和反思关系不大的事。

比如他就不认为废引改票是创造性的改革,但他要借着对明末状况的反思,借着盐政改革的机会,搞他认为有意义的淮南垦荒改革。

而他的大厂晒盐法基本上得到了改革派妥协性的支持,源于对明末反思的一些思路。

仍旧以王夫之为例。

他在土地问题上的看法,其实影响了不少人。

而这个看法的本质,用老马的那句话说,叫“统治阶级中最老练的领袖,总是力求增加小私有者的人数”。

作为地主阶级中的老练的思想者,明末的许多反思者,得出的结论,其实很简单。

自耕农、小农,才是帝国稳定的柱石。

一切改革,都应该以保护自耕农的稳定性为最优选择。

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国家应该控制盐业,并且根据国家的预算,在控制了盐业生产之后,按照预算均摊在盐的价格上,从而在生产端完成征税。

如果国家的开支是固定的。

那么,盐上征收的税,就不用从自耕农手里征了,从而就保护小农了。

当帝国摇摇欲坠的时候,站出来保护帝国的,不是佃户和矿工,也不是勋贵士绅商贾,真正能站出来的是稳固的自耕农,假如还有的话。

虽然好像挺难理解的,觉得在盐里加税,和直接征土地税,有区别吗?

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因为这里的自耕农,特指的是六经、古书里的定义——百亩之田到三百亩之田的农。

放在这个人均二亩半地的时代,其实叫中小地主更适合一些。所以这和王夫之追求的“按口计税”一样,这是对特定阶级有利的想法。

而这里面,又不得不说在盐税问题上,大顺的儒生们对先贤的解读。

单看盐税的话,好像先贤的想法,是不成体系的、甚至自相矛盾的。

一边说汉昭帝时候,贤良竞欲割盐利以归民为宽大之政,这纯粹是打着“归民”的幌子,实际上是归利于大商人、大豪商。毕竟产盐的地方,离吃盐的地方很远。如果国家专营,虽然苛刻,但最起码还有个度。可要是商贾来,必然要喝百姓的血而根本没有度。

所以,一定不能让盐利“移于下”,要官山海以利天下而利。

另一边,转头又说,官山海实在是恶政,使得百姓根本吃不起盐。如果交由市场,由商人负责,那么一切就好起来了。

所谓相所缺而趋之,捷者获焉,钝者自咎其拙,莫能怨也。而私贩之刑不设,争盗抑无缘以起。其在民也,此方挟乏以增价,而彼已至,又唯恐其仇之不先,则踊贵之害亦除。

官府最好啥也不管,这样的话,盐价才会平稳。要是高了,肯定有商人跑去平抑价格;全面取缔盐业专营,那么也就没有私盐了。

这就有点像是后世,一边盛赞大明的资本主义萌芽蓬勃发展必将自我过度到君主立宪制,一边又认为大明应该加强皇权继续加大江南税收、打击东林党,有点类似。

出于对明末思想家的尊重,大顺这边的儒生对此,做了很多解读。

最后,终于得出了一个还算圆的过去的解读,就是说,这里说的管,指的是管生产端。

生产端要管。

销售端要放。

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看似自相矛盾的说法,实际上是不矛盾的。

由这个角度的解读,也就引出来了这一次盐政改革的诸多争端。

因为,刘钰一直着手的,是生产端的改革,而销售端他认为只是借着改销售端的名义,实则搞生产端改革而已。

也因此,林敏等盐政改革派,从一开始就没怎么考虑生产端的改革,考虑的只是废除盐引世袭制,改成盐区内自由流通制。

也也因此,扬州盐商豢养的儒生,搞卷堂文,搞社团建言,发力点不能在盐引制不能改,而发力点只能在维护盐户小民利益的角度。

当然,皇帝,包括朝中一些真正为社稷、皇权着想的忠君爱国之辈,包括林敏等人,妥协性地支持了刘钰的盐改垦政策,也是因为刘钰的大型晒盐场计划,达成了明末反思之下对盐政的最终构想:

即,官于出盐之乡,收积而鬻于商。官总而计之,足以裕国用而止尔。官有煮盐之饶、民获流通之利。一入商人之舟车,其之东之西、其或贵或贱,可勿问也

官方通过生产端直接征税,征税之后,商人爱怎么卖就怎么卖。

当然,这里面还有刘钰给打的几个小补丁,重新调整盐区、发展四川井盐覆盖湖北、官方大宗运输到特定地点减少商人囤货居奇可能、官方控制一定的盐进行价格调控等。

最终才让朝堂内,包括皇帝,对这样的盐政改革予以了支持。

其思路,和这样是生产力的进步,鸡毛关系都没有。

纯粹是官有煮盐之饶、民获流通之利的思路。

主要是一大堆小盐户,控制起来确实麻烦,也压根控制不住。而且彻底解决了淮南盐成本问题,使得即便加了一部分税,依旧可以保持对私盐的一定优势。

所以,感谢前朝的一些政策,以及思想界对前朝政策的诸多反思,在前朝恶龙的残影下,盐政改革,包括根本性的搞大盐场的方案,算是刘钰为数不多的、符合思想界主流理念的改革。

而至于说盐户和圈地的问题,以及现在扬州生员喊着“为了盐户利益”口号的现实问题,其实林敏感觉真的就像是在看笑话。

虽然没有刘钰说的那种,挥舞着人民的乞食袋屁股上却挂着封建纹章这个视角的可笑度,但他们自有笑点。

林敏就觉得这就是正宗的“言有似是而非仁义之实者”。

至于这些生员的请愿能不能有可能获得支持,反正是朝堂里其实不太可能获得利益群体之外的支持。

这个,用老马的那篇《委员会告同盟书》里的一段,其实就非常容易说清楚。

他们……要求消除大资本对小资本的压迫,设立国家信用机构,颁布取缔高利贷的法令,这样他们和农民就可以不从资本家那里,而从国家那里以优惠条件得到贷款

问题就出在这个贷款上。

按照这些生员搞出来的这一套设想,纯粹的官营官收、按照大明余盐制出现之前的全盘官价收走的模式搞,肯定是不行的。

这都不用想。管控大几万人口的小盐户,还要确保官收、确保没有走私、确保盐户主动把盐上缴或者强制上缴……无论哪个,难度都太大。

搞收购制,盐户有懒有勤、天有不测风云、人还有生病健康,肯定会有人撑不下去,无法支撑生产了。

又不让商人入场,那就得国家信用机构,来给这些盐户发放小额贷款吧?

利息不能高了,否则根本还不起。而且毛的抵押都没有,连草荡和灶坑,所有权都是朝廷的,盐户只有经营权。

对这样的人搞低息贷款,朝廷是有钱没处花了吗?

花高价,养一群产盐成本在淮北大盐场大约15倍的小盐户?

那干嘛,不用搞大盐场低成本赚来的钱,养一支军队,直接把反抗者屠灭呢?这样性价比更高啊。

朝廷真正会算账的人,都会这么算的。

至于圈地种棉本身,这就更有说法了。

虽然说,大顺认定的学问是永嘉、永康学派,但终究体系没建立起来,但是里面一些话还是有助于刘钰的圈地运动的。

比如水心先生叶适,就专门谈过这个问题:

富人者,州县之根本也,上下之所赖者

为什么说是上下之所赖呢?当然也是有解释的。

上之所赖,就不说了,官吏找富人征税理论上,当然只是理论上,更方便。

而下之所赖呢?

其一:小民没有土地,在富人那里租种,富人养活了小民。

其二:如果有地,但是没钱耕种怎么办?可以向富人手里借高利贷。

其三:万一遇到灾年了什么的,岁之有急,求诸富人。

其四:要是真混不下去了,把自己卖了当奴隶,也只能是富人买,穷人肯定买不起。

其五:手工业者,唱歌的、跳舞的,都得仰仗富人吃饭。

当然,这里的富人,指的是大地主。那稍微一改动,圈地种棉的,到底算是大地主还是农业资本家,这就可以蒙混一下。

而得赖前朝横征暴敛,胥吏腐化、基层崩溃,对于前朝的反思中,也有这么一个著名的理论。

大贾富民,国之司命!

朝廷对基层的控制力又差,皇帝跟殖民者似的就知道收税收钱养自己那一大家子亲戚,遇到天灾了救济也少,这时候就得大商人、大富户出面放高利贷。

要不是这些人放高利贷,得多少百姓饿死?

而且这些大贾富民,还担负着“流金粟”的巨大作用,流通财富和货币,财富或者货币或者商品,得流动起来,才有意义。

虽然这个理论,在经济脆弱穷困的地方,实行起来是不太现实的,很可能被刘宗敏李自成等教做人。

但是,在这里,在淮南这个特殊的、小农势力最脆弱的地方,偏偏又是可用的。

凭着大顺官方兴而不行的永嘉永康学派的学问,凭着前朝的恶龙残魂,对扬州生员反对圈地这件事,倒还真不是个大事。

至少在道义上,还真就能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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