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创作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都市之姜帝官 > 第四十六章:上得山多终遇虎!

都市之姜帝官 第四十六章:上得山多终遇虎!

作者:逍遥戏 分类:都市言情 更新时间:2024-10-26 11:51:51

第四十六章:上得山多终遇虎!

戏,已经唱完,是时候办正事了。

姜羽路过那位嘲笑他是文艺兵的官职者时,停下脚步,侧脸看着他,‘刚刚,本督就说过,希望你还能笑得出来,怎么不笑了?’

‘大都督饶命,大都督饶命,卑职一时说错话,还望大都督放我一马。’

这人吓得当即下跪求饶。

‘送送他,毕竟都是几十岁的人了,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

姜羽走过他。

张义拿出手枪,顶着那人的额头,没有丝毫犹豫,送了他一程。说杀就杀,哪管当着你广陵王的面。此举吓得所有人纷纷再跪到姜羽面前。

‘商人,皆捐九成家业做公益,剩下一成,够安分过完这辈子就算了。’

‘官职,皆革职查办,犯法者斩,无罪者退休颐养。’

这。

这也算网开一面了吧!

姜羽连下两个命令,让在场的人躁动不安。

‘大都督,您这样,不妥吧。’

‘虽然您贵为大都督,官大势大。但小人的家业也是辛辛苦苦打拼数十年才赢回来的。您一句话,就要把它夺走,于理不合吧。’

‘小人几十年兢兢业业才做到这个官位,我很是不服气。’

瞧,兔子急了还真咬人!

涉及到根本利益,这些人完全不记得就几分钟前那声枪响,也不顾及姜羽的身份了。

可,兔子始终是兔子。咬在姜羽这种猛兽身上,毫无意思,反而,还会把猛兽触怒。

姜羽拿起那份名册,随意翻翻,‘既然觉得本督的话过于仁慈,那就送你们一程?动辄几千万的手礼,可真是大气。要不要本督查查,是否每一个子都来得清清白白的?’

众人哑火,惊恐的偷偷瞧瞧后边那具尸体,后知后觉才发觉刚刚太莽撞不识抬举了,连忙叩谢大都督的宽恕。

姜羽的两个命令,已经是极大的宽恕了。不然,在场这批人,大多是死刑犯了,再不然下半辈子也得在监狱里度过。

那份意图献给广陵王过目的名册,已经可以说明一切!

‘大都督,老夫戎马一生,前半生为国为民,后半生。’

广陵王正气凛然的说一句。

话不用说完,以姜羽的心智,一点即明。

‘还有些时间,走一走看看?’

姜羽看了看时间,笑问广陵王。

以广陵王这种老狐狸,话同样不用说透,已经明白姜羽要去哪。

‘好,不过,蓝康。’

‘一起吧,死也好死个明白。’

姜羽打断广陵王的话。

广陵王点点头,看了看一旁牙关紧咬的蓝康。

随后,长叹一声。

事到如今,广陵王似乎是认命了。自己都保不住,还谈何保得了蓝康?这位他摆在明面上的东州佼佼者,假以时日,似乎会成为卫文信一样的小帝官的人物吧。但其军纪不干净,不干净到死九回都可以了。

可惜了。

可惜了。

不怪他人,只怪自身!

‘大都督,那蓝家。’

‘大都督,还有我杜家。’

‘还有还有我阮家。’

‘我闵家。’

见姜羽准备离开,四位豪门家主连忙跪着挪到姜羽面前。

虽然自知死路一条,但这四位家主还是想找找生机。自身也明白的,姜羽这种杀功赫赫的大将军,绝不会心慈手软,更不可能大发慈悲。但是嘛,将死之人,总会求饶的。

‘明日,吩咐你们四家的千金少爷,亲自抬棺,将本督双亲的衣冠冢迁到你们为蓝少爷找好的风水宝地。’

‘然后,长跪七日,为其守灵。’

‘守完灵,你们,举族自裁。’

举族自裁?

四家加起来上千人啊,这是要血流苏杭河,染红整个苏杭才能平复姜羽的怒火。

四位家主冷不丁的瘫坐在地,哆嗦着,不知,不知怎样开口求饶,怕是也没那个必要吧。自恃在苏杭这一亩三分地,四家一手遮天,无所畏惧。因此根本就从来没有管教膝下儿女循规蹈矩,善良待人。连上梁的家主都是这般恶人,还真是没什么可怨恨的了。

上得山多终遇虎!还要遇上姜羽这只大虎王!

逃不了,逃不了!

‘哥,不,不如。’

姜翎扯了扯姜羽的衣袖,壮着胆子商量,‘其实可能不是所有人都有罪,不如,守完灵之后交给律法严查。查明有罪的再为父母自裁,也未尝不可吧。’

上千人,老少妇孺皆有,真的不可能都是杀人犯,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杀害双亲的帮凶。双亲被害,姜翎的确悲愤,但她不想姜羽因为愤恨过多沾染无辜的鲜血。

听人说,生前杀孽太重,死后是要经受十八层的地狱之苦。姜羽是杀将出身,杀气重重,杀孽已经很深,这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现下,无辜的杀孽,能免则免吧。姜翎不相信轮回这些东西,但这听闻实在让人心疼,毕竟这是她哥哥,是她唯一的亲人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