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创作者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网游之最肉狙击手 > 第五十七章 一个朋友,打PK的!

第五十七章 一个朋友,打PK的!

箫火火:“你快点考虑啊,我这都火烧眉毛了!”

红名玩家的坐标每一小时就会被世界公告一次,这次箫火火把罪恶之都得罪的太狠,直接让神迹把他通缉

红名了。

张成装出考虑一会的模样:“你这样就丢给我一张没用的道具卡,让我很为难啊。”

箫火火肉痛地又丢出两张卷轴:“二级修复卷轴,二级传送卷轴,第一件能修复的你的狙鸡枪了,

第二件能用三次,60级以下法师的空间禁锢无效。”

不过现在狙鸡枪不在我的手上。

这种话张成当然不会说出口,他满意地拍拍箫火火:“好吧,说说你的计划吧。”

“现在追杀我,呃也是兄弟你的一个是财富人生公会的常驻主力,还有飞天海贼团,光明顶

一类......”

“这些公会和我有仇吗?你不会也抢了他们吧?”

“反正都是些吃赏金的公会,我们都把他们一起灭了就是!”箫火火心虚地说。

虽然箫火火给了两张挺有用的卷轴,不过在张成看来比起他一次抢了nPc金库所得,都是九牛一毛。

被张成抢一次,被箫火火再抢一次,神迹中的运转都是有逻辑的,nPc的损失也不会有补偿,

那么罪恶之都即使有那么多高等级的nPc,今年也是会承受巨大损失了。

反正财富人生公会和罪恶之都绑定了,既然得罪了燕家云,不妨打打顺风仗,等找机会

去一次天空之城,把狙鸡枪拿回来,再将这个内外勾结的公会彻底消灭。

“箫兄弟啊,”张成说,“虽然我也和这个公会有仇,但是得罪别的公会,好像也不太明智啊。”

箫火火:“兄弟你一杆狙鸡枪盖世无双,怎么会怕这些小小的蝼蚁呢?”

“这个,双拳难敌四手,虽然我孤独一人,总不能一个小脆皮天天和人决斗吧?”

“兄弟,你连公会都创建了,哪还是孤身一人啊?”

“我公会都是刚刚创建,正好差一员虎将,不如兄弟你就接受我的邀请吧!”

两人互相扯皮,最后箫火火肉痛地表示,自己再支援200p点,换取这次行动张成的全力支持。

又是十万大夏币到手,看箫火火这样子是不肯再多付钱了,于是张成咳嗽一声:“好吧,说说你的计划。”

“我们先这样......然后这样......”

按箫火火的说法,在红名坐标全服通报后,箫火火数次传送,将所有人都引到张成的位置。

箫火火抓不到,但是遇上多半是低等级狙击手的孤独的美男子,这些人就没有手软的理由了——

“然后他们一拥而上,兄弟你就使出你在直播中用的闪现,拉开几个身位,再使用我给你的传送

卷轴,我在远处引爆埋在地上的霸王雷,对面残血的我们一起下来补掉就好了!”

箫火火丝毫没有惭愧的意思,不过他也知道,自己是说神话来着。

对于霸王雷,张成也是了解的,基础伤害就接近三百点物理,中心范围也有快五百点了,更关键的是

此雷是手动引爆,更加增强了可埋伏性。

要是搞一点埋在太吾村附近的话......

张成正声:“箫兄弟,你这就是说笑话了,我等级摆在这里,无论有多少位移,挨几下指向性技能就会死,

哪有时间用闪现呢?”

“不如这样,兄弟你把闪现技能书给我一本,我就负责去把他们引过来,这交易划算吧?”

“箫兄弟,你这想法是挺好,可惜这书我只有一本。”

“这样啊,”箫火火明显有些失望,“那我就吃亏一点,由我负责把他们引过来吧。”

二十分钟后,

箫火火郑重地将引信交给张成:“都弄好了,兄弟,等会我把他们引下来,你引爆霸王雷,就和我一起

冲下来吧!”

“好的!没问题!”张成拍胸脯保证,“霸王雷一爆炸我就下去,东西五五分账!”

两人击掌为誓。

箫火火离开了埋伏点,张成在山坡下晃悠了一圈,将引信启动。

什么都没有发生。

“嘿嘿,果然是假的。”

《神迹》中泥土也可以被挖掘九个立方,也就是3*3*3,张成在第一层和第二层找到了不同的霸王雷雷区。

“看来,他是想等我下来,一起收拾掉啊,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一切完成,张成向箫火火发送了“ok”,没想到还遇见了熟人。

张成:“赵庭宣?你怎么在这里?”

赵庭宣:“我采药啊,这游戏的生活技能你没体验过吗?”

“你......还呆在新手村?”

“当然,在新手村和新人玩多有意思啊!”

“你先加我好友,你先离开这边,我等会有事找你。”

箫火火已经发来了消息,他已经把人都带过来了。

“没事,你不也站在这里吗?”赵庭宣很高兴,“好了——你在等人吗?”

“哦,一个朋友,打PK的!”张成回答。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