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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唇欲动倾此生 第22章 进藏路(3)

作者:昆仑明月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4-11-01 22:00:20

后来,她才被说语文老师说:“欣欣,你是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吗?”再后来,被语文老师说的是:“嗯,看来,‘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只能指望欣欣你了!”“老师相信,总有一天,你能写出震惊四座的好文章!‘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老祖宗指的也一定是你!”真的挺难堪!

微微抿唇,再一次凝视奈奈,不说她比林允儿、林珍娜漂亮多少倍,单是她那份常人生平难得一见的纯净,就叫人觉得极赏心悦目!她顿时更加肯定,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只有林奈奈配得上他。

至于林妈妈并不漂亮,是因为她没管住嘴,从小一胖毁所有,怀奈奈时借口不能亏奈奈,更加放开了胃口,更加毁所有。再加上产后在小腹等处留下了可怕的妊娠纹,还在脸上留下了严重的妊娠斑,颜值被拉成了负值。被丈夫抛弃后,狠下心减肥、祛妊娠纹、祛妊娠斑,努力到现在,都没能完全实现所有目标。不像她女儿和她母亲,从小都有点厌食症,见什么好吃的,都难有胃口。

她母亲生她,也没有留下任何妊娠纹、妊娠斑,皮肤一向极好,无需化妆。留下的各个年龄段的黑白照片,放网上比素颜,无人可以超越,那是极天然的风华绝代!她女儿林奈奈就很随她母亲。另外,只有她女儿从小喝豆奶粉,可能是受用了豆奶中雌性激素的好处,身材发育得更加完美。

但总是太引人注意,对林奈奈来说很苦恼,她天天戴口罩都还觉得不够,做梦都想做一个透明人。

直到在厦门遇到他!她唯独喜欢他看她!重逢后,更加唯独不觉得他总是看她不够,有半丝肤浅。

默然间,狮子王心生愧疚,牵起奈奈的左手,感受着她的温柔,笑道:“除了看天葬时只有我冷笑,奈奈看出我内心一定有不曾被人照亮过的黑暗、冰冷的渊面,还应该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我一路主动杀羊,无论她眼里的羊咩咩多无辜可爱,我杀起来从来都不心慈手软,可以说杀得极冷酷,我都是像处决战俘一样,放羊小跑一段,再冷酷地开枪。还一个是我在路上对得罪我们的人见死不救。我救他干吗?让他活过来,好再得罪我吗?我历来都信奉罗素的一句话:‘给别人第二次机会,就像给他第二颗子弹,弥补他第一枪没有打死你。’把‘别人’改成‘敌人’更恰当。”

李院长这时对他的认识,更上一层楼。他心里很赞赏他很早就信奉罗素的那句话,那样,十分有利于他生存,并走向成功。他不好问他哪来的枪,好些纨绔都觉得有把枪很酷,不少沉稳的中年富豪也会出于各种目的收藏一把。李星星却可以毫无顾忌,立时蹙眉,奇道:“你怎么会有枪啊?”

狮子王抬头打量了一番她的天真无邪,满足了她的好奇心:“为了活着,不得不持有它!高一前的那个暑假,我摆摊把卖西瓜和套圈结合在一起,迅速干翻了附近所有卖西瓜的老板。隔三岔五,就有人当面撂话,或半夜扔用胶带缠上纸条的石头,威胁我,叫我滚,不然,就弄死我……我只好去车站洗手间的门后面找售枪电话,叫人用黑塑料袋装好一把手枪和20发子弹,戴上口罩在肯德基与我交易。你是女生,没见过火车站、客运站的男洗手间的门后面,在当年,经常有卖迷药、枪支的电话,总是写得很潦草,还经常故意把关键字写错,或者用拼音的首字母代替,但只要是中国人,都能看懂。有了枪,我那时才能睡安稳觉。但还是有人趁有天夜里下大雨,我回桥洞拿雨布,砸了我所有的西瓜。还算好!万一有人真敢夜里蒙头,手持钢管、棒球棍什么的,砸我头呢?上大学后,我一度以为海晏河清了,放松了警惕,平时不再带枪。可后来,我做空一家食品巨头,被对方雇凶报复,头骨都被凳子腿上的钉子砸穿了!被人送去医院抢救回来后,我后悔极了平时不带枪!出院以后,我就捡起了这个习惯,从此,还大量雇佣便衣保镖。那是后来的事,以后再说!去藏区前,为了防备藏区的狼群,我在成都下飞机后,就照行规找人又买了一把。”

“喔!”李星星大小姐顿时点头不已,如果她是法官,她都能振振有词说:他可以带枪的!可以的!

李院长对有些事,直接选择无视,选择轻轻揭过。他无关痛痒地笑道:“杀羊,最后不放血,估计不好吃!国外的牛肉大多不好吃,就是因为杀时没放血!煮的时候,沫子比起放血的,多得多!”

狮子王点点头,想了一两秒,说:“怪不得,我说那时的羊吃起来,不如牧民家杀的呢!我还以为是我们的厨艺不行呢!奈奈她见不得我那么杀羊,劝了许多次,都劝不动,她就闷闷不乐。她和别人不一样,她绝不会只在你杀可怜、无辜的动物时伤心,等肉熟了,逃不脱‘真香定律’,破涕为笑,吃得很欢快。她伤心,从来都是彻彻底底地伤心!羊肉熟了,再怎么香,她都不会碰的,只会找各种借口,远远躲开,继续伤心地吃饼干或泡面或真空包装的套餐。那时,我并没有劝她,觉得她慢慢就会适应的。这个世界本来就很残酷,从来都是弱肉强食。且在我看来,不见杀、不闻杀声、不为我杀,简直就是掩耳盗铃!还不如我肯见杀、闻杀、主动杀,来得光明磊落!”

“有时候,也不需要我亲自杀。我有一个本事,那就是:只要我想,保准可以和绝大多数人一见如故!尤其是牧民们普遍淳朴、热情。见面时,我会先送他们高压锅和茶砖、热水壶什么的,没电的就送太阳能板和电灯,帮忙装上,然后,跟他们去喝奶茶。随便从我看到的什么说起,陪他们聊到尽兴,聊到好像我就是他们家从小被人贩子拐卖到数千里外的内地的孩子,如今长大了,才终于能自己凭借依稀的记忆,找了回来!却连他们烤羊的味道都忘了!老人、女人都要掉眼泪,男人立马非要杀羊招待我!太多次了,太讨人喜欢的我最后要走,牧民盛情挽留,非要分我好些牦牛,叫我留下来。我不能不走,奈奈都不准我收哪怕一头牦牛,我真的不高兴!当然,不是所有藏民都那么淳朴大方、热情好客,住城里的很多家伙就不大行,尤其是好多奸商良心早就坏了!”

李星星可爱地立时点头,道:“对对对!我进藏的时候,见识过好多次奸商!有的就穿藏袍等在路上,拿着假奇石骗自驾游的人,说是他放牦牛的时候捡的。不过,真正的牧民都挺有钱的,大方到可以送给寺庙几十头牦牛。他们都是你家人了,你牵自己家一头牦牛,怎么了?天经地义啊!”

狮子王顿了一顿,再次凝视着她的脸,晶莹、灵动的双眸微微流转,充满了“英雄所见略同”的赞许,而后,很诚恳地道:“我是真的当他们是自己人,我一向如此,一旦和人交往了,尤其是和谁全家一起喝茶或者吃饭,一边喝着或者吃着,一边聊着,不知不觉,我就真的会认为自己就是他们家的一份子!还有,只有我真正懂得他们放牧的辛苦,知道他们的牦牛不是大风刮来的。在他们家无论吃什么,掉在地上哪怕只有一点点,我都会捡起来吃完,绝不浪费他们的心血,绝不辜负食物。这点,藏区的绝大多数年轻人都做不到。可以说,藏区的年轻人,都没有我更纯正!”

李星星大小姐,与能说出“何不食肉糜”的人,其实相差不多。她口直心快地问:“放牧很辛苦吗?我进藏时,看到的从来都是牛羊自己在吃草,完全不需要主人的!语文课本上说种地辛苦,我还能理解,因为,那要播种、要收割(她不知道种地还需要耕地、施肥、灌溉、打农药,收割后还要摊晒,稻子还要去壳。她也忘了她学过的《锄禾》,说的是锄草),我见过,是挺辛苦。但种子种下去以后,自己就发芽、长大了!就庄稼长大这点,农民没什么功劳!放牧,那就更简单了!只要把牛羊放出去,不用催,牛羊自己就会吃草。牛羊长肉、产奶跟牧民更加没有关系!牧民想喝奶时,只要去挤,想吃肉时,只要去杀,和白捡有什么区别?我看不出他们的心血在哪!”

狮子王听了,果然一怔,苦笑说:“放牧,哪有一般人认为得那么惬意!我深有体会,是有发言权的!我小学四年级刚放寒假时,老头子问我长大后的梦想是什么?以前我都是说想做科学家,他知道那是老师刻意引导的结果,所有孩子都会那么回答,但那不是孩子真实的想法,因此,他听了从不当真,每年都会问,看我是否有了主见。那年,我说了真话,回答说我想去草原上骑马放羊,蓝天白云,清风徐来,草长莺飞,那生活好惬意!我当时不知道,那不是真正的放牧生活!”

接着,他反应突然很大,就像打了一个激灵:“老头子一听,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他大概是悲叹我四年级了,还完全活在象牙塔里,实在是太天真无知了!连年都不让我过,立马带我去了内蒙,随便找了家牧民,给我买了六只羊和一匹小马,叫我养。那里零下三四十度,我去了以后,经常是暴风雪天气,四下迷茫一片,跟混沌未开一样!那也得喂马喂羊!别看就那几只,都好能吃!”

“我得去五十多米外挑青储饲料,来来回回要很多趟,热气一呼出来立马就冻在眉毛上了!雪,落在冒热气的外套上,刚一化就又冻在了上面,跟糖壳似的!第一天干完,我的手和脚后跟都冻伤了!回帐篷,痒得跟有无数蚂蚁在上面爬一样,很难受!那还能忍,最打击我的是,我养的六只羊,半个月就冻死了四只!四周牧民家的羊同样冻死了一多半。只要赶上冬天太冷,他们的财产就要缩水极多!他们还有讲究,不吃冻死的牛羊。好在我完全没那顾忌!但我每养死一只羊,照约定,都得光膀子跪着挨三十下打,那三十下可不轻!为了对得起我挨的那些打,也为了不浪费食物,我顿顿都狠吃冻死的羊肉!可不久,我就出事了,不得不去看医生!从此,就爱上了喝茶。”

李院长微微一笑,很看透地说:“人长期只吃肉,严重消化不良,后果挺像只吃观音土。所以,牧区除了不能缺盐,最不能缺茶!你有了体会,就会知道茶马古道对藏区的重要性!茶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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