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创作者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混在帝国当王爷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 大乱(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 大乱(三)

开元二年,八月初五。

当天朝会,大晋皇帝赵询,以中书省的名义,绕过政事堂,直接下达圣旨,颁布了改革五项。

第一项便是税赋制度的大变革。

晋初,征收赋税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以人丁为依据,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

晋朝建国以后,土地兼并便在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百姓增多。

百姓逃亡,官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百姓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

与此同时,按垦田面积征收的地税和按贫富等级征收的户税逐渐重要起来。

晋朝建国已经五百多年,随着地方藩镇的越演越烈,朝廷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土地兼并更是剧烈,加以军费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朝廷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朝廷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

残酷的剥削与重税,导致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许多地方相继出现武装暴乱,苦于赋敛的百姓纷纷参加。

李勋与一旁的刘光辉在那里言语不断。

对于这次的大变革,刘光辉虽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但是从他表情可以看的出来,他是非常激动与兴奋的,就内心而言,朝廷的积极变革,刘光辉是极为支持的。

税赋变革的内容,李勋不甚明白,于是出言询问,刘光辉兴趣很高,对李勋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说。

刘光辉说道:“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

听了刘光辉这一席话,李勋干咳两声,有些尴尬的说道:“刘相国,可否说的简单一些?”

刘光辉这么说,李勋还是听不明白。

刘光辉呵呵一笑,说道:“打个比方,两个百姓,最开始都是有十亩土地,一个人呢有十亩土地,另外一个人呢,卖了五亩,还剩下五亩土地,两个人的土地数量并不一样,但他们在官府记录的数量却是一致的,所以,不管谁的土地少,谁的土地多,他们所缴纳的税赋却是一样的,也就是都要按照十亩土地的数量交税。”

李勋说道:“这样很不公平。”

“是不公平,所以要改。”

刘光辉说道:“朝廷这次进行土地改革,从此以后,不在按照人头收税,改为按照实际土地数量收税,土地少的少交,土地多的则是多交。”

李勋看了刘光辉一眼,这样一来,对于大地主大家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赵询的这次土地改革,可以看做是一次财富倒流,对天下财富的分配,重新进行洗牌,从那些掌握巨量土地的豪门大族手中,获取巨量钱粮,弥补朝廷的财政困难。

这样做的好处,减轻了普通百姓的沉重负担,同时也减轻了双方的阶级矛盾,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赵询的这种变革,把朝廷和百姓的矛盾,转移到了门阀世家的身上。

而且从根本上,以新的税收制度,代替了均田制以及租庸调制,土地兼并的严重性,既然控制不了,那就不控制,赵询显然彻底摒弃了曾经的老路,以全新的思想与理念,去走一条全新的道路。

均田制度及其伴行的租税制的失败,不仅说明流通经济相当发达的今天,不可能再把土地与百姓束缚定着起来,还说明长期因缘积累所逐渐形成的门阀及其有关的政治势力,再不会允许他们把已经领有或将要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力,交到中央朝廷统制支配,任何土地兼并的措施与政策,必然遭到这一政治阶层的全力抵制。

所以,为了适应这两种客观情势,综合以前以及现在的局面,赵询听取了好的建议,并且最终下定决心,不在垄断土地分配权,以长期控有赋税源泉,而在承认既成土地所有关系,以改进赋税收入,也就是从土地的根源上去统计收税,而不再是把人和土地捆绑在一起。

财政改革的力度很大,也很繁琐,刘光辉只是说了一部分。

边远地区,比如岭南、山南这些地方,土地税赋的收取,粮食的交付,转换为等价的白银、铜钱,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路途、押送的损耗与风险,去年,岭南全道粮食税收大约两百万旦,但是一路的损耗,运到丰京的时候,已经不足一百六十万旦,这种损耗太大了。

财政改革的内容,其实主要就四点。

第一,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

换言之就是朝廷要用多少钱,就向百姓征收多少。

具体实施时是参照前几年财政支出。

先制定税收总额,再将这一税收额分配到各地,各地按税收配额制定税率。

第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取消主籍客籍之分,从法律上承认客户的地位。

由于税率并非由中央朝廷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根据税收配额制订,造成往往人口越稠密的地区,人均税率就越低。在主客籍不分的情况下,其他地方的百姓纷纷迁入这一低税率地区,这种迁徙又反过来进一步增加了各地人口密度的差异和税率差异,形成恶性循环。

第三,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按照资产多少决定纳税额,取消原来按人头固定征收造成的不公平。

对于民户以及地主、豪门的资产状况严格掌握,常年核对,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核准,然后按照实际土地数量交税。

第四,秋夏两征之,原有的租庸调三个项目都并入两税,地方官府遵照朝廷统一标准,进行征税,不得自己进行调整与增加,取消所有两税之外的一切税赋,也就是把地方财政大权,全部收归中央朝廷,地方官府只是起到一个代为征收的作用,中央朝廷对全国所有税赋进行统一筹划,额定之外的税收数量,地方官府的这个权利,被直接剥夺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