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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火常同日色鲜 第37章 十件事

作者:项天鹰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12-25 03:20:08

第37章 十件事

第二,是对乡绅的态度。在现在的井冈山地区,这一问题还好处理,因为有势力的乡绅并不是太多。

原时空对于乡绅的态度分为很多等级,从清算、罚款、捐款、质问、示威,到游街、囚禁、驱逐,最终乃至枪毙。王瑾把别的都省了,只有砍头。有杀人、强奸、抢劫、纵火和伤人致残这五大罪的就砍,没有就既往不咎了。这一清算并不仅仅是针对乡绅,穷人也不会杀人就不偿命了。只不过一般来说,穷人犯法,大明的司法就把他们治了。能等到闯军来清算的,就算不是乡绅,也是土匪流氓。

在理论上,闯营并不承认有乡绅存在,除了犯罪分子之外全都是民。不过实际执行的,还是对乡绅不利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对租佃关系的限制上。

大明的田租,一般在五成到八成之间浮动,要看本地的收成情况,以让大部分佃户不至于被逼死为限。不过到了这个年月,越来越多的地主把握不准这个尺度,否则的话,也没有这么多人造反了。

闯营规定,辖区内的田租限定为五成,不准多也不准少(废话,谁会往少了定)。这五成里,还有一成是要上缴给闯营的。

和大明朝的赋税相比,闯营的这种规定在乡绅们看来自然妥妥的是“暴政”,其实他们应该庆幸,要是晚十年碰上孙可望,他们能拿到的就只剩一成了。

田主自然不可能乖乖地把田租降下来,在过去,如果佃户要求的地租不满足他们的条件,他们大可以把地租给别人,无地的农民多得很,你不租有的是别人租。闯营还将田租以外的所有杂捐,以及佃户为田主服役的陋规都废除了,这些要想执行下去,也自然需要保障。所以,还必须有另一项制度——永佃权。

闯营搞的不是彻底的永佃,而是让田主和佃户以十年为期签订契约,十年之内不得转佃,佃户租种土地的押金也要退还。再加上足够有力的田兵组织来仲裁一切纠纷,交给闯营的田租也由田兵组织直接向佃户收取,至少在目前的条件下,这一制度的推行是没有问题的。大刀加颈,不同意也得同意。

至于自耕农,第一年田赋免收,第二年开始按一公九民的税率征收,看起来比明朝的粮额吓人得多。但是闯营除了田税之外,不向农民收其他任何杂税,连丁银都没有。直接征收粮食,避免了秋收季粮价下跌造成的农民售粮损失。再刨去经办官吏和包税人的好处,就算清丈田亩的时候查出了他们的隐田,一般中农的负担还是比原来轻了。

按照这样的制度,闯营从井冈山地区一年大约能得到一千石粮食,正常来说不可能供应得了上千队伍的开销,之所以现在还能凑合,还是得靠打土豪。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制度。比如说在本地的米行吃满货之前,不许粮食外运;对米价进行限制;借贷利息要严格按照大明律的规定执行。虽然条文规定里从来没有“乡绅”两个字,实际上都是在限制乡绅权力的。

王瑾处理绅民关系的思路是相当奇怪的,以十七世纪的标准太过激进,以二十世纪的标准太过反动。两个世纪的办法相结合,再照抄田兵和孙可望,形成了这套奇怪的制度。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闯营的干部队伍按十七世纪的标准太多,按二十世纪的标准太少,故而搞成奇怪的杂烩也是难免的。至少现在,这是王瑾的脑子能想出来的最简单可行的办法。

这套模式打击限制了士绅的利益,但也不至于把他们逼得无路可走,至于士绅会不会领他这个“情”,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第三,奴仆问题。在这一点上,王瑾自然还是抄袭,而且抄的就是眼前的刘文煌,所有奴仆的身契一概作废。但雇工是不可能禁止的,雇工允许的最高期限达到十年。

第四,田兵的武装,由掌管兵科的刘文炳在农闲期间对田兵进行训练。武器装备无法解决,所以还是照抄二十世纪井冈山地区的做法,人手一支梭镖。这东西倒简单,给木棍安个尖就成。

第五,族权问题。宗族中的管事,也算是乡绅的一种形态,但是他们的问题不能和其他乡绅问题一概而论。目前闯营的规定,就是利用田兵组织控制基层,完全剥夺宗族的司法权力,至于其他的,暂不触及。

第六,宗教问题。三百年后的农民运动要打倒神权,王瑾却正好相反,他一直抱的是利用宗教的态度,由王知明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的庵观寺庙进行重新整顿。这些在河南时就早有预案,并不费力。对于坟葬风水、八字这些东西,王瑾一贯嗤之以鼻,但是对佛教和道教,他始终是采取支持保护的态度。将来和各种会道门还要有无数的斗法,和尚道士是他非常需要的助力。烈女祠、节孝坊之类的东西,不许再新建,但旧的也不砸。

第七,组织贩售食盐。井冈山地区的盐仰赖外地输入,经闯营这么一闹,合法的盐商未必敢来了,必须得闯营自己组织贩售私盐才行。这件事得交给广州那边的余庆他们来办,暂时还是用抄家缴获的食盐在升乡寨和砻头寨两个集市由闯营经营的店铺出售。

第八,借贷问题。因为闯营限制利息,所以也会导致富人放贷积极性降低,穷人或商家借贷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问题,因此闯营自己也放贷,和贩盐一样都由户科管理,利息比法律规定的更低。由于目前井冈山地区惊人的兵民比例,闯营的政策歪曲程度非常低,还不至于出现强逼百姓借贷、滥收利息、额外勒索、强制索债这些问题。

第九,剿匪。虽然王瑾和刘文煌在官府看来是流寇和山贼,由他们剿匪实在是有点滑稽,但这事还是非办不可的。田兵组织起来之后,便让土匪难以遁形了。井冈山有刘文煌在,那种打家劫舍的真正土匪本来就没有多少生存空间。闯营这样一搞,他们更是绝迹了。

第十,修建道路和水利设施。道路是商业的血管,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既然有久居的打算,自然是得做好的。不过现在一切才刚刚开始,暂时还顾不上。

除了这十件事之外,还有其他禁令。二十世纪搞农民运动的各种禁令,王瑾采用得很少,大体来说,只有禁赌、禁杀牛、禁乞讨、禁跳神、禁缠足这五项。至于其他在另一时空出现过的禁令,比如说禁唱戏、禁轿子、禁制糖、禁酿酒、禁养猪、禁养鸡鸭、禁酒席、禁烧纸、禁贴瑞签、禁送礼、禁抽烟、禁放鞭炮……这些王瑾统统没有搞,在另一时空搞这些禁令尚且出了诸多问题,闯营如果做这些,一定会变成暴政。

在另一时空是重中之重的文化教育和政治宣传,被王瑾完全抛弃了。闯营内部的文化教育还搞不明白呢,哪顾得上农民。政治宣传更是无从讲起,也就是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可以说一说。打倒军阀?十七世纪中国的出路不就是出一个能做皇帝的最强军阀吗。打倒列强?列强还在广州求爷爷告奶奶地贿赂官员恳请开关贸易呢。在这种没有大规模抛荒土地的地方,田是不能均的,粮除了第一年的之外也不能免,否则养不起军队。至于抗金,现在和江西农民说这个,未免也太早了点。所以在农民眼里,闯营的理论依据还是替天行道、劫富济贫那一套,王瑾也只能默认这种状态。

这么多的事情,哪怕王瑾自己来也未见得处理得明白,何况是孙可望。就算他是孙可望,毕竟也才十六岁。

好在执掌户科的吉庆玉颇有能为,分去了不少事务。他本是商人,为奴期间又多与胥吏往来,佃租、米价、食盐、借贷这四个最复杂的问题有他负责,孙可望的压力轻了很多。

目前孙可望感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无人,任何政策想要执行,都必须得有相应的人员才行。闯军头领和井冈山众头领都很聪明,但是他们要学习这些事情需要时间,绝非短时间内可以胜任。本来孙可望的三个弟弟和他接受的是一样的教育,是最好的助力,可是现在,这三个人他一个也指望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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