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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火常同日色鲜 第70章 官佃户

作者:项天鹰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12-25 03:20:08

第70章 官佃户

皇太极已经回到了京城。

迎接他的没有鲜花和掌声,而是满城哭声,满洲人的圈子是很小的,中牟、虹县两役的伤亡,足以让每家每户都有亲朋好友战死。

回到京城之后的皇太极做了三件事。

第一,圈地。继续扩大圈地的规模,保证满洲十旗每丁授田三十亩的额度。

第二,蒙军旗,汉军旗暂不参与此次圈地,像满军旗中每户不足四丁的人家一样,增加军饷和禄米。

第三,就是他现在正在做的,处决一批“临阵怯敌”的绿营军官。

岳讬之死、大同失守、姜瓖反叛这三件事,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显然不能让满洲人来承担。

岳讬活着的时候人缘很不好,也不光是因为他支持皇太极改革,有时皇太极有事离开沈阳,留守诸望便趁机吹拉弹唱,大吃大喝。岳讬从来不参与,而且皇太极一回来,他肯定去打小报告。

可别看岳讬活着的时候这么不受待见,他一死,诸王群情汹汹,都要给他报仇。

虽然皇太极很清楚他们就是用岳讬之死说事,但是也不得不给个交代。皇太极用吴胜兆在虹县之战中断后一事证明绿营可靠,但诸王认为,这是由于吴胜兆乃辽人之故。辽人可以相信,其他汉人都不能相信。

最终,有十七名绿营军官被定了阵前脱逃之罪,押赴京城处决。

王仲尔和王叔山也在其列,三义镇战斗中,他们顶不住尚可喜的攻击,没等到洛讬和固尔玛珲下令就撤退了,可是那个时候,洛讬和固尔玛珲分明已经准备带着旗军撤退了。

王仲尔和王叔山虽然是汉军旗人,但是一直在绿营任职。其他这一批被处决的将领基本上也是和他们差不多的层级,都是绿营中的基层军官,官职最高不过都司、守备。

很显然,皇太极并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只是要借人头平息一下被诸王贝勒煽动起来的满洲人的舆论,接下来还是要倚仗汉兵汉将的,而且这十七个人的案子也弄得“罪证确凿”,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有几个低级军官被正法,对于绿营将领们来说并不稀奇,就算在明朝的时候,有时也得适当正法几个,倒不至于有谁因为这个就反对大清。

但对于要被杀头的这十七个人来说,意义就大不相同了。

他们没有被绑到菜市口杀头,而是直接在牢中砍下脑袋挂出去。王叔山最后看了哥哥一眼,发现哥哥也在看他。

快刀斩下,人头落地,不知为何而生,也不知为何而死。

做皇帝的通常并不怎么需要害怕舆论,就像当年嘉靖朝的大礼议,在一个王朝正常运转的时期,舆论闹得再凶,都斗不过一个外藩入继,毫无根基的十几岁小皇帝。但是,皇太极还真的得注意一下舆论。

明朝的皇帝不怕文官闹事,离了谁朝廷都一样转,你不干有的是人想干,打死一个,后面还有十个排队等着。皇太极却不能这样,这帮满洲亲勋旧人,真的会打死一个少一个,离了他们,清朝还真不灵。

皇太极离真正的绝对君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要诸王贝勒还能打,皇太极就还要迁就他们,可要是他们不能打,大清就完了。

“听说你三十岁就做到大学士,有‘黑头爰立’之称,很有本事啊。”皇太极用沙哑的声音问道。最近一直咳嗽,嗓子有点劈了。

冯铨急忙叩头谢恩,当年他因为与魏忠贤朋比为奸而被崇祯罢官,在清军入关之后立刻投靠,如今从明朝的大学士变成了清朝的大学士。

“你上书所言关于礼乐典章之事,朕已看过,很有见地。朕已知会礼部去办了。”

因为岳讬战死,杜度病故,多铎、豪格、阿巴泰又都出征在外,诸王贝勒主管六部的规矩总算是让皇太极废除了。皇太极在尝试建立真正的文官主管的六部,就算是冯铨这个卖屁股的货色,多于皇权来说也好于自家兄弟子侄。当然,内阁和六部之间的分权也得沿袭明朝的制度,对这些大学士不能过分信任。当初冯铨曾经忽悠姜瓖,向他索贿三万两银子,这事皇太极一直记着呢。

不久前,有人提出要废除巡按制度,理由是巡按监察地方的制度耗费钱粮,而且巡按监察官员往往不是出于公心,而是为了党同伐异。

还有一个原因不能说:派驻各省的满洲大员,怎么能让汉官来监督。

最终皇太极采用了济尔哈朗的意见,把巡按增加了一倍,一个省有一个满巡按、一个汉巡按,这下开销也多了一倍,可反倒没人再提巡按监察地方耗费钱粮的事情了。

皇太极不由得感叹,自己领导的都是一帮什么玩意。

从皇太极的视角来看,闯军这边的状态简直完美,闯军的老兄弟们足以压制文官,而他们又没有满洲勋贵那样盘根错节的关系,他们的威望不来自出身,与入伙时的兵力也关系不大。

殊不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在庐州府合肥县北边边界的一个村庄中,朱中标正在忙着冬小麦的播种。

阿巴泰从荆山撤退的时候当然不会带着他们这些民夫,朱中标跑出清军大营之后,和其他被闯军收容的难民一样,跟着袁宗第退到了淮南。

朱中标不知道为什么闯军打了胜仗反而退兵了,不过至少目前看来,似乎是和平了,普通的商旅又被允许从庐州前往凤阳。不打仗了,可以种地了,对于老百姓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朱中标没有选择回江西老家,就算回了老家,他也还是一无所有,而如果充作本地民夫中的一员,却能在这里分到土地。

理论上来说,朱中标的确是分到土地了,而且多达二十五亩。但是他既没有耕牛、农具,也没有种子、口粮。所以他并不是自耕农,而是闯军的官佃户,但是可以永佃。自耕农只需要按照田亩面积交什一税,而官佃户却需要交一半的收成。

很显然,没有哪个流民能带着耕牛、农具和一年的口粮,所以家里如果没人当兵,想当自耕农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即便如此,朱中标也很满意了,他的永佃契是最长的那种,足有一百年,这一百年内,他和他的子孙只要不犯罪,就可以一直佃种这块土地,这比做自耕农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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