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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火常同日色鲜 第31章 治标治本

作者:项天鹰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12-25 03:20:08

第31章 治标治本

福建这次出的问题不小,闯军是崇祯十二年时占领福建的,免税期是崇祯十二年、崇祯十三年、崇祯十四年这三年,今年就要开始收税了。

这三年来,福建省丈量土地的工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但是却遗留了不少问题。

经过二百多年的土地兼并,福建的土地所有权问题相当混乱。有的土地明明是公田,却已经被私人耕种上百年,甚至转卖过多次了;官府的存档和私人手中的地契对不上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有一些土地虽然有明确的过户手续,但摆明了是巧取豪夺,就连没有任何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还有很多土地根本不知道归谁,几个村子来回械斗争夺,谁拳头大就是谁的。

当初福建巡抚蔡仕提出的解决方案,主要有四点原则。

第一,土地所有权以地契为标准。有一些土地理论上明明是官田,可明朝的官府却给私人发了地契,闯军对这些也予以承认。

第二,土地的耕种权以实际耕种为准,难以确定实际耕种权的,采取当地老人公议的方式来决定。谁实际耕种土地,三年后就会找谁收税。

第三,实际耕种无主土地的,可以申领地契,实际耕种官田的,视为官府的永佃户。

第四,关于土地被霸占的纠纷,官府一概受理,但解决的时间要往后拖,一件一件慢慢查。

这种处理土地问题的思路,有很大的和稀泥的成分。以维持现状,不出事端为主要目的,实际上放弃了均田。福建人多地少,没有河南那样的大片抛荒土地,均田也实在是搞不下去,保障农民利益的措施也只能搞到三年免征、支持永佃和减租减息这样的程度。

当了这几年的统治者,闯军的高层也明白了,这些东西治标不治本,就算像他们在那些战乱后的地区做的那样,直接重新均分土地,也不过就是向天再续五十年。暂时解决了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但新的土地兼并无法阻止,人口滋生和物流滞后带来的粮食压力也没有办法解决。李自成没有办法,王瑾也没有办法。

王瑾经营嘉定,倒是让人看到了一些希望,把福建、广东沿海没饭吃的穷人“介绍”到王瑾那里做长工,王瑾还会给“中介费”。这些人虽然会在开垦沼泽地的过程中病死不少,但是王瑾那里起码芋头可以管饱,也不像西班牙人和荷兰人那样往死里用人。成本增加了,换取劳工病死率相对较低,在这个时不时爆发瘟疫的年代,这种程度的病死率只会让还活着的劳工们觉得此地气候不好、病死的同伴运气不好,不会怪在官府头上。嘉定出口的大米,则可以养活广东、福建的更多人口。

但是算了算账之后,就会发现这条路同样是治标不治本,就算王瑾统治整个东南亚,也不可能无限地吸纳华人,南洋米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指望靠进口大米养活自家老百姓。而且受交通条件限制,除了广东、福建,其他省份的老百姓都和下南洋、吃南洋米没多大关系。

王瑾当然知道治本的办法,只要大幅度增加粮食产量,并且有便利的交通和有效的管控,将粮食及时送到缺粮区,就再也不会饿死人了。可是现在说这个,和劝李自成登月也没什么区别。

开国之初的文臣武将还是有雄心的,这些年,闯军也选择了一些县做试点试验了一些政策。思路没有太新奇的,主要是抄古人,从管仲、商鞅一直抄到张居正,甚至连崇祯用过的一些办法,闯军也怀疑是因为明朝的官吏不行,修改一下做了尝试。

即便是搞成功了的,最终的效果也只是“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很多办法都有用,包括一些王瑾闻所未闻的办法,但有的是只在这个县有用,拿到别的县就不行了,有的是在小范围有用,推广之后就发现没有足够的行政力量去执行。

而这些办法的共同特点就是,全都可以预见,在几十年后会失去效果。试来试去,全都只是暂时延寿的办法而已。

李自成和闯军兄弟们也没怎么气馁。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朝廷能千秋万载,秦皇汉武唐宗明祖,全都是试了又试,也顶多只能让王朝多坚持几年,甚至有连治标都没成功的。看来这天下的事恐怕只能是这样,一遍遍循环往复,造反—腐朽—再造反,并没有一个治本的办法。

这会儿就算是王瑾告诉李自成水稻能亩产十担,从北京坐车四个时辰就能到广州,李自成也会认为他在放屁。就这个时代而言,治本的办法的确不存在。所以现在闯军诸将的目标也就是治标能治明白就好,让子孙后代多坚持几年。

不过,指标也不是那么好治的,这一次,福建出的问题就不小。

刚刚占领的时候,闯军对各种土地纠纷案件使了个拖字诀,说是一件一件慢慢处理,结果到现在都没处理完。

农民军处理这种案件,历来是“一放就死,一抓就乱”。如果上面要求“霸占田土,查还小民”,结果必然是出现一大堆地痞流氓冒认土地,如果上面要求以稳定为先,不急于清理积案,那么势必会一拖再拖,很可能不了了之。

福建巡抚蔡仕还是个正义感较强的人,他上任之后,也亲自督办了一些案件,但是靠巡抚亲自督办,能办几个案子?整个福建省的大部分案子都是一拖再拖,一个衙门三五个月也就办一个案,只求能够交差,让上面看到自己在办事就行了。

谁也不是包青天,哪个敢保证自己办的案子全都毫无问题,办的案子越多,错的可能性就越高,虽说李自成不像崇祯那样容不得自己不喜欢的人犯错,但犯错对这些做官的人显然也没什么好处。把案子办好了固然有功劳,可是几个农夫,三五亩地的事,能有多大的功劳,真犯不上费这个事。闯军也不敢大加鼓励清理积案,一旦鼓励,肯定会有官员好大喜功,导致冤假错案。

如果是另一时空的李自成,不会在乎这个问题,宁肯矫枉过正,也要清理积案。但本时空的李自成已经习惯做一国之君了,做事的风格也有了很大的差别。

闯军的政策比另一时空更稳健,建立政权的阻力更小,这是好事,但案子也不能总拖着,拖着拖着,就成了大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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